外地人在北京买房要求是比较多也比较严格的。大家都知道北京是一个限购城市,北京市户口的买房要求都比较多,何况是外地人在北京买房了。本文咱们重点介绍介绍外地人在北京买房需要符合的条件以及审核标准。

一、外地人在北京买房条件

外地人在北京买房需要缴纳社保、有暂住证、名下无房,具体如下:

1、外地人在北京买房要连续缴满五年个人所得税或者五年社保;

2、外地人在北京买房要有合法有效的北京暂住证;

3、外地人在北京买房,购房人名下必须是无房状态,已婚的夫妻双方名下都必须是无房状态;

4、外地人在北京买房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已婚提供)和户口本;

5、北京集体户口必须有单位接收并出具接收证明;

6、大中专毕业生在学校的集体户口不能在北京买房,但是如果毕业以后有留京指标的单位接收毕业生的户口,并把毕业生的户口落户于该单位是可以在北京买房的。

二、个税和社保的审核标准

根据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非京籍在京购房(除通州外)必须满足名下无房且连续5年缴纳个税或者社保。以下是个税和社保的审核标准,信息如下:

1、个税审核标准

一是在北京上班挣工资的人,从申请人申请买房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北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是在北京的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个人,采取按月缴纳税款方式的,从申请人申请买房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北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采取按季缴纳税款方式的,从申请人申请买房月的上一季度开始往前推算20个季度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工作变动等原因造成未缴或补缴税款的不能超过三个月视为连续缴纳。

2、社保审核标准

从申请人申请买房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能断月且提出申请买房月必须是正常参保状态。自2012年12月18日起,补缴的社保不予认可。因单位注册地址发生变更、扣款失败等因单位原因造成单位员工社保断缴的,单位为个人完成补缴不超过3个月的,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会视为正常缴纳。因为工作调动造成个人社保补缴的,单位为职员完成补缴且不超过3个月的视为正常缴纳。